服务阶段 | 服务内容 |
正式合作前 | 合作 意向 阶段 |
1、解读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2、审核管理人资质、核查管理人合规待办事项 3、根据客户情况,出具初步定制化综合解决方案 |
正式合作后 | 项目规划 与材料 撰写阶段 |
1、出具完整定制化综合解决方案(包含异常整改、合规待办、所需资料等) 2、提供材料清单及材料模板至客户,并指导客户进行材料准备 3、根据客户具体变更或维护事项,撰写高管履职能力说明书/变更合理说明/自查报告等,指导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/审计报告等 |
系统填报 反馈处理 阶段 |
1、将制作好的合规材料提交中基协系统审批 2、根据中基协反馈意见,提供反馈处理方案 3、根据反馈处理方案,指导客户整改和补正材料并再次提交中基协审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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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接 资料 |
项目办结,材料交接 |
《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》(2018年12月更新);
《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》(2018年1月12日);
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,2014年6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51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,2014年8月21日公布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;
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(试行)》,本办法自2014年2月7日起施行。